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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审计报告批量查验试点工作,通过实现银行系统与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对接,防范业务风险,提升银行业务审核效率。

4月15日消息,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银行信贷等业务领域开展审计报告批量查验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精神,加快审计报告查验在银行信贷审核等业务中的应用,防范业务风险,两部委决定在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审计报告批量查验试点工作。

一、试点目标、范围和时间

通过实现银行系统与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对接,开展银行信贷审核业务领域的审计报告批量自动查验。试点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八家大型银行,试点时间为一年。

试点旨在运用信息化手段打击虚假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银行业务审核效率,加强风险管控。

二、试点内容

(一)实现系统对接,批量自动查验审计报告。

统一监管平台提供直连接口,明确接入标准。试点银行需升级系统,实现与统一监管平台直连,通过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批量查验。

(二)修改内部规则,完善查验流程。

试点银行需制定审计报告查验数据内部应用流程,修改内部规则,要求客户提交已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

(三)探索系统优化升级,推动查验创新发展。

各方需探索升级系统接口,核验关键财务指标,开展智能查验与分析,建立异常预警机制,加强风险提示。

三、组织实施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行业协会加强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收集反馈问题。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在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提供已赋码审计报告。各试点银行制定具体方案,持续改进优化流程及业务系统。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