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文加强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AI导读:
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发文,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明确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才使用制度、畅通人才评价通道等措施,旨在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两部门首次联合发文。
记者4月14日从民政部了解到,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两部门首次联合出台的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文件,旨在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据介绍,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民政传统特色职业从业人员,是民政技能人才主力军。
《意见》明确了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才使用制度、畅通人才评价通道、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附:《意见》全文
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民政技能人才是支撑民政部门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力量。加强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部署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民政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打造一支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30年,民政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对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健全人才培养体系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民政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分析,强化民政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推进民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鼓励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等民政相关专业,通过校企合作培养民政高技能人才。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用人单位深度参与民政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共建民政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民政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提高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民政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
(四)强化紧缺人才培训。支持设立民政领域紧缺人才培训供需对接平台,加大民政紧缺人才技能提升支持力度。
三、完善人才使用制度
(五)优化岗位使用机制。支持民政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参与机构管理,支持其参加培训深造等活动。
(六)完善引才留才机制。鼓励和支持地方民政部门与职业学校签订协议,提升基层一线民政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民政高技能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四、畅通人才评价通道
(七)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加强民政领域国家职业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民政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八)畅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大力推进民政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遴选和备案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民政领域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九)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搭建展示才能、切磋技艺的平台。
五、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十)提高人才待遇水平。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
(十一)完善人才津贴补贴制度。落实殡葬行业特岗津贴制度,保障殡葬行业职工合理待遇。
(十二)加大人才激励表彰力度。支持民政高技能人才参加各级各类评选表彰。
六、强化组织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将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
(十四)强化经费支持。统筹利用财政资金等资金渠道,支持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民政高技能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民政高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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