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遭遇多起名称侵权事件,湖北省民营邮政集团和临沂中邮文化传媒擅自使用“邮政”“中邮”名称被判赔偿。中国邮政正积极通过多渠道开展企业名称维权打假行动,维护市场秩序及合法权益。

4月11日,南都记者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获悉,湖北省民营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中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邮政”“中邮”名称,被法院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中国邮政指出,众多企业名称中包含“邮政”“中邮”字样但与中国邮政无隶属关系,正积极通过多渠道开展企业名称维权打假。中国邮政网点维权行动正在进行。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了两份民事判决书。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法院判决书显示,被告湖北省民营邮政集团擅自使用“邮政”简称,造成市场混淆,侵害原告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15000元。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判决书指出,被告临沂中邮文化传媒公司擅自使用“中邮”简称,同样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30000元。

自2021年以来,国资委已公告三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共涉及548家企业。中国邮政遭遇多起名称侵权事件,经查询,名称中含“邮政”“中邮”但与邮政企业无隶属关系的企业多达217家。为维护市场秩序及合法权益,中国邮政一方面在官网发布声明撇清关系,另一方面组织全面排查,通过行政、司法等多渠道维权。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