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加强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要求非首次挂牌且转让底价低于评估结果的需进一步审核,加强产权登记信息、经济行为审批、资产评估文件及转让价格审核,强化信息管理和监督。

  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强调,非首次挂牌且转让底价低于评估结果的,应进一步审核历次挂牌情况;挂牌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90%的,需进一步审核相关审批文件。

  该通知编号为财办金〔2025〕9号,旨在加强国有金融机构资产交易、产权流转监管,落实金融机构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

  通知要求产权交易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完善产权交易项目资料受理清单,并对金融机构提供的产权登记证(表)、经济行为批准文件、资产评估文件、披露信息等资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同时,产权交易机构应加强产权登记信息、产权交易经济行为审批情况、资产评估文件及转让价格的审核。

  此外,通知还强调产权交易机构应加强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信息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公开披露产权交易信息,并及时向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报告。各省级财政部门也应加强对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立即停止其从事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资格。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