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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指导意见,旨在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意见强调做强不良资产业务,规范开展问题企业纾困,探索服务化解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新模式,加强风险防控和公司治理,持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财联社4月11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指导意见,旨在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意见强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立足功能定位,做强不良资产业务,规范开展问题企业纾困,探索服务化解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的新模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同时,推动公司深化转型,坚持内涵式、专业化、差异化发展,构建高质量发展路径,强化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促进市场良性竞争。

该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总体要求,包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强监管、严监管,持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引导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平衡功能性和营利性,不断提升服务化解金融风险质效。此外,意见还强调了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以及立足功能定位,促进化解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的重要性。

在风险防控方面,意见要求全面加强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强化“五大监管”,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加强资产负债和流动性管理,合理确定业务投放,平衡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关系,守好流动性安全底线。

此外,意见还提出持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等措施,以提升监管质效,确保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这一指导意见的发布,将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关键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风险防控、监管制度体系)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