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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指导意见,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发挥其在风险化解和资产处置专长,为实体经济提供纾困业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恢复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同时支持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指导意见,旨在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进一步发挥其在风险化解和资产处置方面的专长,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指导意见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地开展问题企业纾困业务,聚焦企业的有效金融需求,通过过桥融资、共益债投资、夹层投资、阶段性持股等多种方式实施精准纾困,助力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恢复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在纾困对象的选择上,意见强调要合理审慎,坚决不对违背国家政策导向、明显缺乏纾困价值的企业实施救助。此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需结合自身定位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地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促进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壮大,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