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人脸识别技术便利生活的同时,也引发了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公布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范围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有效遏制技术滥用风险。

小区门禁必须“刷脸”才能解锁,移动支付平台不知何时开通了“扫脸即付”,人脸信息在不法平台上“0.5元一张”……人脸识别技术便利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引发了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各部门不断加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治理。3月,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公布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滥用人脸识别、信息储存不当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尽管“告知—同意”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确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核心规则,但常有商家无视此原则,滥用人脸识别技术。某装修企业被曝光在各门店安装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顾客一旦进入该企业门店,人脸信息就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捕捉、记录。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表示,该企业的行为显然不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告知—同意”原则。在很多应用场景,人脸识别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既不会明确告知用户,也不会征求用户的同意,用户的人脸信息被悄悄地收集和使用,甚至未经授权就挪作他用。

同时,不法分子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和泄露的人脸信息,结合AI换脸实施犯罪行为,也广受关注。去年夏天,浙江某地公安机关发现,境外某平台上有团伙在推广“帮忙获取他人网络信息”的业务,通过非法获取的人脸信息制作视频,突破平台登录的人脸识别验证。

针对人脸识别乱象,国家出台了相关规范。3月28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其中明确将“公共场所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人脸识别信息”作为重点问题之一。同时,《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范围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为人脸信息的处理划定了清晰的法律边界。

该《办法》聚焦人脸识别技术常见应用场景,有效遏制技术滥用风险。例如,针对强制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问题,《办法》确立非唯一验证原则,要求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此外,《办法》还规定,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弱势群体的人脸信息权益受损的问题,处理残疾人、老年人人脸信息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定。

保护人脸信息安全,需要社会各方努力。建议加强包括人脸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法治意识。(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