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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自然人网店入驻、运营、退出和数据报送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旨在解决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提升网络交易监管和消费维权效能。

4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首个行业标准《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下称《管理规范》),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自然人网店入驻、运营、退出和数据报送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网络交易平台内的经营者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已办理登记的经营主体,以及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从事便民劳务、零星小额交易等依法免予登记的自然人主体(统称自然人网店)。

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自然人网店约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的57%,成为网络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自然人网店依法免予登记,各平台的管理标准不统一,导致监管和消费维权面临诸多困难,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频发。

针对自然人网店监管和消费维权面临的突出问题,《管理规范》要求平台经营者在准入、运营、信息披露等环节采取相应措施,提升网络交易监管和消费维权效能。这包括要求自然人网店完成实名认证及支付认证,强化交易账号和资金提现银行账户的一致性审核,以及平台对自然人网店运营的检查监控和信息公示技术支持等。

此外,《管理规范》还规定,对于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自然人网店,平台经营者可根据平台规则支持消费者诉求,并将处理结果告知自然人网店。同时,倡导平台经营者为自然人网店提供纠纷调解、救济措施等援助,对信用良好的自然人网店给予激励和优惠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规范》属于自愿性、推荐性行业标准,未增加强制性义务,旨在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督促自然人网店合规经营,实现健康规范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