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新建项目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并对余电上网比例进行动态调整,2025年一般工商业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类项目年度上网电量不超20%。

吉林省能源局4月3日正式发布了《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根据《通知》,所有类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可按照国家规定参与电力市场,同时新建项目需达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的标准,以增强电网的承载和调控能力。为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吉林省能源局将与电网企业共同对项目的余电上网比例进行逐年动态调整,规定到2025年,一般工商业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类项目的年度上网电量不得超过其全部发电量的20%。此外,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与电网企业紧密合作,依据负荷特性、接入条件及消纳情况等因素,对项目用电比例进行科学监测与评估,对于超出规定比例的电量将不予接入电网。

此次政策的出台,无疑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推动吉林省乃至全国的绿色能源转型。(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