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推进金融纠纷调解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意见,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建立自律管理机制,探索名单制管理,联合整治“代理维权”乱象,完善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加强央地协同,为金融纠纷调解提供支撑。
人民财讯4月3日电,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强调,金融管理部门需指导其作为业务主管或指导单位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建立自律管理机制,并明确调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意见还提出探索实行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名单制管理,鼓励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和金融机构从中选择调解组织进行金融纠纷调解。同时,金融管理部门将与相关部门联合整治金融领域“代理维权”乱象,强化金融纠纷源头治理。此外,金融管理部门还将与人民法院完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发挥司法确认制度在多元化解金融纠纷中的促进作用。央地金融管理部门将加强协同,推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对地方金融组织参与调解的指导监督,积极运用调解手段解决涉及地方金融组织的矛盾纠纷。视情况建立央地间案件移交、联合调解等合作机制,共同推进金融纠纷调解的宣传教育、强化调解数据质量治理等工作,为金融纠纷调解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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