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责险重大调整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AI导读:
时隔8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迎来重大调整,新《办法》明确投保安责险行业和领域范围,提高保障额度,增加事故预防服务章节。当前安责险市场存在中小企业投保动力不足、与工伤保险衔接问题多等难题,新《办法》要求提高理赔服务效率。
时隔8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下称“安责险”)迎来重大调整,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4月2日,应急管理部、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下称“新《办法》”)。此次修订紧扣我国安责险发展现状,旨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新格局。
新《办法》明确了应当投保安责险的行业和领域范围,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并专门增加“事故预防服务”章节,对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方式、费用投入和使用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保障力度全面升级
新《办法》扩大了安责险的保障范围,要求高危行业单位需投保安责险,且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同时,提高了安责险的保障额度,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提升至40万元。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律师王民表示,随着工资水平上升,人身伤亡赔偿标准也逐步上升,原有的最低保险限额已不足以覆盖赔偿标准。新《办法》要求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40万元,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此外,新《办法》增加了“事故预防服务”专门章节,构建多方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要求保险机构加强事故预防服务风控团队和专业能力建设,规定服务项目和频次。
机遇与挑战并存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自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首次以立法形式在高危行业确立了强制安责险制度以来,安责险投保率进一步上升。
然而,当前安责险市场仍存在较多难题。中小企业投保动力不足,保费负担过重;安责险与工伤保险衔接问题多;安责险保障范围与标准日益趋同于雇主责任险,赔付率上升;理赔服务效率低,事故责任认定复杂。
新《办法》要求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支持,提高安责险的理赔服务效率。
记者王莹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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