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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决定,集中修改、废止88件规章、规范性文件,即刻起生效。此次修改废止涉及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规定等,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新华财经北京3月28日电据证监会网站,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一次性“打包”修改、废止了8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即刻起生效。

  证监会指出,此次大规模修改和废止的核心内容包括:根据新《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删除涉及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的相关条款,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提供选择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作为内部监督机构的灵活性。同时,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中的公司治理规定进行了调整,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独立董事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更新了引用的新《公司法》条文序号。此外,废止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形的监管要求》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因近期将与其他规则联动修改,故未被纳入此次“打包”修改范围。

  此前,中国证监会已公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等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过渡期安排,相关主体需根据最新发布的制度规则,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调整。同时,证监会还同步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即刻起施行。

  展望未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推进新《公司法》的深入实施,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制度规则体系,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