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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旨在优化税收管理环境,提高透明度,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共废止3项税务部门规章,68项税务规范性文件,并对19项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废止或修改。

  中新网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26日正式公布了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此举旨在优化税收管理环境。

  依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及《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现有的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细致审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废止3项税务部门规章;废止68项税务规范性文件;并对19项税务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废止或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强调,此次清理工作旨在增强税务规章及文件制定的透明度,进一步打造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部分税务规章及文件因制定时间较早,已无法适应当前的税收征管实践或被新的规定所取代,因此决定对其进行废止或修改。

  26日,国家税务总局以附件形式详细列出了《全文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及《部分条款废止和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供公众查阅。(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