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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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将于4月20日正式施行。该办法详细规定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部门职责等,旨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场秩序,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人民网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郝帅)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简称《条例》),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场秩序,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4月20日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共48条,在《条例》基础上,详细规定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部门职责、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及监督保障措施。主要包括:
一、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框架,界定审查范围,确定市场监管总局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并强调文件起草单位需落实审查制度,加强审查能力。
二、细化审查标准,将《条例》中的四大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确保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政策起草单位能准确执行;同时明确例外规定的具体含义,防止滥用。
三、健全审查机制,对审查程序和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方式,并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与起草单位联合审查的政策措施范围和工作流程。
四、强化监督保障,完善举报处理程序,建立抽查机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采取督促整改、约谈等措施,并与反垄断法衔接,强化责任追究。
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部署,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严格审查政策措施,从源头上制止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为。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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