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3月18日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将于4月20日正式施行。该办法细化了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明确了部门职责、制定了审查标准等,旨在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陈芳)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专题发布会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3月18日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4月20日正式施行。这一《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明确了部门职责、制定了详细的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

  具体而言,《办法》清晰地界定了公平竞争审查的范围,并确定了市场监管总局及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指导、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中的具体职责。此举将有助于推动市场公平竞争。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将限制或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四个方面的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为规范适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此外,《办法》还对起草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程序和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方式和范围,确保审查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积极部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制止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