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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满足人民群众金融需求。具体措施包括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优化消费金融环境等。

  中国网财经3月17日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加大消费金融发展力度,以助力提振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该通知旨在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的专项行动要求。金融监管总局提出,要通过丰富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等多措并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兼顾供需两端,加大对居民消费需求与消费供给主体的金融支持,特别是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从消费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二是开展专项行动,要求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贷款财政贴息等工作,发挥政策协同作用。

  金融支持提振消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增加消费金融供给,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是针对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场景,量身定制金融产品。二是优化消费金融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三是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针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借款人,合理商定贷款偿还方式,提供续贷支持。四是优化消费金融环境,规范消费贷款合同条款,明示最终综合融资成本,推进消费场景支付便利化。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还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完善个人消费贷款尽职免责要求,探索开展线上开立和激活信用卡业务,并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联合惩处和打击力度。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