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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在《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金融法治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办法涵盖多个方面,强调数字化建设,保护当事人权益,规范执法流程,加强监督。

  金融监管总局网站3月14日消息,该局在《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完善金融法治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处罚办法》全文共10章100条,涵盖行政处罚决策、办理流程、管辖协同、调查取证、权利救济及全流程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中,强调数字化建设,推动金融法治彰显,进一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保护当事人权益上,《处罚办法》明确了多项措施:一是规范行政处罚权力运行,实行立案调查、审理和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制度;二是优化送达方式,允许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三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对拟处罚决定作出重大调整的,需重新告知;四是根据《行政处罚法》,优化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规则。

  在规范执法流程与加强监督方面,《处罚办法》提出:一是优化处罚决策机制,对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需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完善调查取证规则,明确立案前获取的证明材料可作为证据;三是构建全流程智能化的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系统;四是建立行政处罚后评估机制,加强全流程监督;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失职失责问题依法处理。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