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在多地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运用灵活性,简化操作流程,促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升业务处理效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稳外贸稳外资服务质效,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将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此举旨在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的统筹使用。

试点内容亮点纷呈:首先,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主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提高了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其次,跨国公司可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便捷地办理境外成员企业的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简化了跨境资金操作流程;再次,政策进一步放宽了跨国公司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收支的限制,促进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最后,对于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银行可直接办理,大大提升了业务处理效率。

展望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深化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加速推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的优化与拓展,致力于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便利化程度,为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文章来源:央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