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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此次修法亮点频现,旨在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强调各级人大代表需坚持党的领导,做到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同时,修法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两个联系”制度。

  3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此次修法亮点频现,旨在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记者日前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代表工委有关负责人,深入了解修法背后的意义。

  我国拥有277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代表法是保障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表示,此次修法围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展开。

  修正草案在总则部分首次写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各级人大代表需坚持党的领导,做到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这一变化从制度上、法律上推动各级人大代表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议案建议办理局局长余洋指出,近95%的县乡人大代表来自一线,此次修法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即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这包括明确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加强与代表的联系。

  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是其履职的集中体现,而闭会期间的活动同样重要。童卫东强调,此次修法完善了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规定,加强了代表对本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修正草案还规定,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同时,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提供便利和服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傅文杰介绍,全国人大已建设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方便代表拟写、提交议案建议。此外,修正草案还明确了代表议案审议中的沟通机制,以及代表建议督办机制,以更好地汇聚民意民智,推动国家发展。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