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随着我国文化事业不断发展,文化产业领域侵权事件频发。全国政协委员张颐武建议加强版权保护,包括推动版权保护立法入刑、加强宣传及构建综合治理体系。通过多管齐下,有效遏制盗版行为,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我国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文化产业领域的侵权事件频发,版权保护工作显得尤为关键。在版权保护领域,加强立法与执法力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应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包括推动版权保护立法入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以及构建版权保护的综合治理体系。

  版权保护立法入刑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国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网络视听行业尤为突出,不断推出精品力作,推动了中国影视工业化进程,提升了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然而,盗版问题也随之加剧,网络文学、音乐、影视等领域的侵权盗版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制约了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尽管我国在版权保护方面已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中,对于严重侵权行为,现有法律手段威慑力不足。一些侵权者为追求利益,甘愿冒险,即便面临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仍屡教不改。因此,推动版权保护立法入刑,完善侵权认定标准与刑事追责程序,显得尤为迫切。

  张颐武指出,版权保护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快版权保护立法入刑的进程,建立快速响应执法机制,为文化产业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国际上,版权保护立法入刑已有先例。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和日本《著作权法》均对故意侵犯版权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刑事处罚,有效遏制了盗版行为。

  多管齐下,构建版权保护综合治理体系

  张颐武认为,除了立法入刑外,加强全民反盗版宣传也是关键。通过提高公众对版权的认知,凝聚社会共识,压缩盗版生存空间。同时,推动形成反盗版综合治理机制,全链条打击盗版行为。

  具体操作上,建议建立由中宣部统筹协调,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工信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司法部门协同联动的六部委综合治理机制。通过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切断盗版资源分享传播渠道等措施,构建无死角的综合治理体系。

  张颐武还强调,要重点打击高流量、广传播的典型违规主体,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同时,督促长短平台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主动进行版权保护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盗版内容的出现,并严厉处理侵权账号。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