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年来,直播打赏纠纷频发,涉及未成年人打赏退款、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等问题。最高法表示将通过个案裁判、典型案例等方式逐步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处理恶意索赔和网络侵权纠纷,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俊北京报道

  刷一个“兰博基尼”、宝宝们68号链接抓紧下单、感谢榜一大哥.....近年来,直播以其独特的互动性和即时性嵌入日常生活。网络直播在丰富大众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引发了很多纠纷和新型案件,比如未成年人大额打赏、夫妻财产纠纷等。直播打赏日益普及,一系列法律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浮出水面。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接受专访时指出,直播打赏纠纷定性难、利益复杂、事实认定有难度。最高法将通过个案裁判、典型案例等方式逐步统一裁判尺度。

  对于网络消费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陈宜芳表示,将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依法保护消费者人格权益、财产权益,针对突出问题,力促纠纷源头化解。

  妥善处理直播打赏纠纷维护网络秩序。

  陈宜芳指出,网络直播凭借即时性、互动性等特点,迅速普及。但也要注意到,未成年人在无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打赏、夫妻一方打赏主播等纠纷频发。涉直播打赏案件呈现出法律性质认定争议、多方主体利益交织、事实认定难等特点。

  依法处理恶意索赔和网络侵权纠纷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针对职业索赔人、恶意投诉等现象,陈宜芳表示,最高法已发布司法解释,以合理生活消费需要区分合理维权与恶意索赔。对于恶意索赔,将依法惩治。

  在电商交易纠纷中,法院将强化平台责任,要求其建立更透明的投诉处理机制。通过司法建议推动平台完善交易规则,减少纠纷产生。

  加强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

  陈宜芳介绍,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网络消费已成为经济增长重要引擎。但网络消费领域也存在一些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益、财产权益的情况,如虚假宣传、不实宣传,甚至危害消费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已出台司法解释,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等方面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将从加大调研力度、发挥裁判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沟通交流等方面加强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