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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演艺新空间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演艺新空间的性质、认定范围、运营管理等要求,填补监管政策空白,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为培育多元化演艺新场景与业态,丰富演艺内容,同时规范演艺新空间的运营管理秩序,3月3日,《深圳市演艺新空间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公众征求意见。该《办法》及其配套的消防设计及监督管理细则,明确了演艺新空间作为公共聚集场所的性质、认定范围、运营管理要求,以及消防设计和消防管理审批指引、营业性演出许可审批流程等关键内容。此举旨在填补演艺新空间领域的监管政策空白,标志着全国首部全面覆盖演艺新空间市场准入、消防安全监管、营业性演出审批事项的政策制度即将出台。该政策将为演艺新空间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稳定行业发展预期,增强行业信心,为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