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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能力建设,确保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及OTA升级活动安全。

据工信部网站2月28日消息,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此通知旨在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提升。

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据《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加强能力建设,确保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及OTA升级活动经过充分测试验证,明确系统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断提升产品功能、性能和质量安全水平。

对于OTA升级活动,通知提出了分类管理要求。不涉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变更的OTA升级,企业备案后即可实施;涉及主要技术参数变更的,需在取得产品变更许可并完成备案后方可实施。特别是涉及汽车自动驾驶功能的OTA升级,需按照准入管理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的细化要求,包括在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中补充增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OTA升级信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

为保障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安全应用,通知还提出了深化产品沙盒监管、健全事件事故报告与研判机制、加强认证服务和管理等措施。同时,强化了汽车软件在线升级活动的协同管理,要求企业实施OTA升级活动需按要求备案,并确保升级后的汽车产品符合相关要求。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旨在通过加强管理和规范,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安全水平,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