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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志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深入调查,王志远被查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决定给予王志远开除党籍处分。

  证券时报网讯,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志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深入调查,王志远被查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为严重的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他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依据党规党纪,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王志远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一并移送。

此次查处彰显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切勿触碰红线。对于王志远的处理,不仅是对他个人的惩戒,更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警示。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