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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纪委监委对原天津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巡视员陈庆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于12月18日发布通报,披露了天津市纪委监委对原天津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巡视员陈庆和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调查结果。此次调查由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监委负责执行。

调查显示,陈庆和严重背离党的宗旨,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礼金和购物卡。在组织纪律方面,他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并在组织谈话中提供不实信息。同时,他还违反廉洁纪律,无偿接受他人提供的装修服务,并由相关单位承担应由其本人及家人支付的费用。此外,陈庆和利用职务之便,在资金拨付、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庆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他仍未收敛、收手,其行为的严重性和恶劣影响不容忽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相关规定,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后,决定给予陈庆和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一并移送。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