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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第二批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明确短期内多次闪婚并收取高额彩礼行为构成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法院判令全额返还彩礼,维护正常婚恋秩序。

  南都讯记者刘嫚发自北京 2月28日,最高法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明确,短期内多次“闪婚”并收取高额彩礼的行为,构成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法院判令全额返还彩礼。这一判决对维护正常婚恋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典型案例显示,2020年10月,赵某(男)与孙某经人介绍相识并迅速结婚。赵某支付了8.6万元的彩礼,但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极短,且因孙某一直主张身体不适无夫妻之实,双方频繁因财物问题发生矛盾。2021年3月争吵后,孙某返回娘家并断绝联系。

  经法院深入调查,发现孙某在近四年内还有两段类似婚姻,均是在短暂相识后便登记结婚,并分别收取高额彩礼。男方均反映,婚后不久便因钱财问题与孙某发生矛盾,孙某随即回娘家居住,并未形成稳定的婚姻关系。

  法院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因此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判令孙某全额返还8.6万元彩礼。法院强调,给付彩礼旨在形成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而孙某的行为违背了这一初衷。

  最高法指出,根据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返还请求。本案中,虽然双方已登记结婚,但未能形成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结合孙某之前所涉两次离婚纠纷的具体情况,法院认定其有通过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并判令全额返还彩礼。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