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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号文出台后,电力市场游戏规则大变,新政对绿证交易的冲击成为新能源发电公司关注焦点。纳入机制电量不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引发业界广泛关注和讨论。

界面新闻记者 | 戴晶晶

随着近日《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136号文)出台,电力市场游戏规则迎来大变局。新政对绿证交易的冲击,成为新能源发电公司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各方在研讨会上对此展开了激烈讨论。

行业的困惑主要源于136号文提出的一项新规定: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下称机制电量),将不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这一变化,直接触及了新能源项目的环境价值收益。

136号文在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的同时,提出在市场外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通过“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稳定项目收入预期,为新能源提供入市过渡时期的“缓冲垫”。该差价结算方式参考了英国等国的政府授权差价合约(CfD)模式。

绿证作为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然而,随着136号文的实施,机制电量与绿证收益形成了“互斥”关系,意味着纳入机制电量的新能源发电量,其环境价值部分的收益将被替换。

按照政策规定,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可以全额享有绿证收益;享受国补的项目,绿证收益则冲减补贴。但如今,纳入机制电量的新能源电量虽然也应被核发绿证,但136号文并未明确该部分绿证的模式和归属,这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多位业内专家指出,机制电量如果和绿电交易互斥,将不利于绿电市场特别是多年期绿电协议的发展和推广。同时,关于机制电量的绿证部分到底怎么算,目前也存在多种说法,这直接影响到发电企业能否进行绿电交易。

此外,136号文还要求对纳入机制的电量,电网企业每月按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将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这一规定进一步加剧了业界对于绿证归属和使用的困惑。

在2023年绿证机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从核发到交易到认证到核销的链条已经闭环。然而,如果机制电量对应的绿证平摊到全省的工商业用户,将徒增各机制间衔接难度和操作复杂性。因此,如何合理解决机制电量绿证的归属和使用问题,成为当前业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对于发电方来说,如何在机制补偿收入和环境溢价之间进行抉择,也成为他们面临的一大难题。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和实施,业界期待各方能够共同探索出更加合理和有效的解决方案,以促进新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进步。

图片来源: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