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新政策:宅基地确权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AI导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户住房有效利用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了激活农村经济活力,探索农户合法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利用的新途径。同时,政策明确规定,不允许城镇居民及退休干部到农村购买或占用土地建房,保障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此外,意见还强调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避免对集体收入设定硬性指标,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水平。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提升管理效能。同时,加强对新增耕地的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新京报,关键词:乡村振兴、宅基地确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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