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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农业设施与生物资产抵押融资的指导意见》,提出17项工作任务,旨在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优化金融服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韩远飞)近日,辽宁省为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环境的改善,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正式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农业设施与生物资产抵押融资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详细规划了17项工作任务,旨在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过程中的少、难、慢、贵问题。

《意见》明确要求人民银行、农业农村(海洋渔业)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协同工作,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银行机构细化操作流程,迅速推进农业设施和生物资产的抵押融资业务。同时,各级农业农村(海洋渔业)部门需编制农业设施和生物资产抵押物推荐清单,银行机构则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及风险控制能力,将符合条件的资产纳入抵押物名录。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抵押融资的主体资格、资产条件、申办流程等,要求科学评估抵押资产价值,创新抵押模式,并强化融资风险管控。同时,为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制定差异化考核制度,提高信贷人员积极性,加大对农业设施和生物资产抵押融资的支持力度。

在完善金融支农合作机制方面,《意见》强调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抵押融资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提升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力。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