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资源登记平台3月1日正式上线
AI导读:
国家数据局宣布,国家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将于3月1日正式上线,旨在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形成全国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降低用数成本,促进数据资源价值释放。
南都讯记者李玲,数据资源获取难题将迎刃而解,国家级平台即将上线。2月18日,国家数据局在“数据价值化,我们在行动”系列发布会上宣布,国家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将于3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此举旨在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
发布会现场。图:李玲
据南都记者了解,为落实这一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今年1月已公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登记机构的职责,要求执行全国统一登记管理要求,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的登记服务,形成全国公共数据资源的“一本账”。
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介绍,全国登记平台体系建设遵循“一个标准,两级平台”原则。国家数据局负责制定统一登记技术和业务标准,建设国家登记平台,并与各省级平台对接,实现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和统一赋码。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则负责牵头建设省级登记平台。
陈荣辉提到,目前国家平台已完成开发,正处于部署和测试阶段,预计3月1日正式上线。浙江等省级平台也已开发完成,将与国家平台同步上线,其他省级平台将陆续上线。目标是在今年年内构建起全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
在登记机构设立方面,国家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办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企业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省级和地级市登记机构建设由省级数据管理部门统筹。
“登记主体需按照属地原则,在相应登记平台进行资源登记。部分地方登记平台正在建设中,暂时无法提供属地登记服务的省份,可以先行使用国家平台进行登记。”陈荣辉表示。
登记平台上线后,将发挥两大作用:一是服务性功能,供数单位可通过登记平台发布数据资源和产品信息,用数单位可查找数据资源,未来还可发布数据需求,实现供需对接,降低用数成本,促进数据资源价值释放。二是管理功能,通过登记工作掌握全国公共数据资源底账,加强授权运营信息披露,促进授权运营规范化、透明化。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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