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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中国证券金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宣布部分股权划转至中央汇金。划转完成后,中央汇金将成为新的控股股东。这些公司仍为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股权变更尚需金融监管机构批准。

2月14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发布公告,宣布其部分股权将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汇金”)。此举标志着中央汇金在金融领域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接到通知,其66.7%的股权将被划转至中央汇金。同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也分别宣布,其73.53%、71.55%及58%的股份将无偿划转至中央汇金。划转完成后,财政部将不再持有这些公司的股份,中央汇金将成为新的控股股东。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公司仍为国有控股金融机构,且股权变更尚需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

中央汇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代表国家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权利和义务。2007年,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中央汇金的全部股权,并将其注入中投公司。自此,中央汇金的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其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任命。

中央汇金的主要职责是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确保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它并不参与控股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专注于实现国家的金融战略目标。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关键词:中央汇金、金融企业、股权划转、金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