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意见,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建立自律管理机制,探索名单制管理,加强“代理维权”乱象整治,完善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加强央地协同,推动调解数据质量治理。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证监会近日携手发布了《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强调,金融管理部门需指导其作为业务主管或指导单位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建立自律管理机制,并明确调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为了提升调解质量,正探索实施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名单制管理,旨在引导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以及金融机构从中选择合适的调解机构。同时,金融管理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金融领域“代理维权”乱象的联合整治,从源头上治理金融纠纷。此外,还将与人民法院共同完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利用司法确认制度推动金融纠纷的多元化解。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将加强协同,指导并监督地方金融组织参与金融纠纷调解,积极采用调解手段解决涉及地方金融组织的矛盾纠纷。根据实际需要,或将建立央地间的案件移交、联合调解等合作机制,共同推进金融纠纷调解的宣传教育,并强化调解数据的质量治理,为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