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
AI导读: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16个城市试点,旨在打破“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预计2025年底前完成试点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2月14日消息,日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覆盖东中西部典型区域,并兼顾超特大型城市,选取包括天津、唐山、宁波、金华、合肥、临沂、郑州、洛阳、武汉、宜昌、广州、海口、重庆、成都、乌鲁木齐、霍尔果斯在内的16个城市,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
该通知指出,依据《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的要求,将致力于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的基础,推动建立物流数据资源开放互联机制,以促进全社会物流成本的有效降低。多部门将携手推进这一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将聚焦于物流行业的突出问题,致力于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现象,实现政府部门、相关企业以及港口、公路、铁路、航空等业务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通过创新物流数据交互模式和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示范项目,探索建立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多层次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机制。同时,建立健全物流数据分类及交换应用标准规范,形成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并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以优化物流资源配置,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通知还明确了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多式联运数据开放互联、制造业与物流业数据融合应用、商贸业与物流业数据融合应用、国际物流数据综合服务、以及国家物流枢纽间数据互联共享。各试点地区需在2025年2月底前选择重点任务,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预计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建设,并以成效显著的试点项目为基础,形成物流数据开放互联的落地实施模式。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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