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交易所强化高频交易监管
AI导读:
三大交易所发布《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实施差异化收费和监管措施,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交易,防范幌骗交易,并借鉴国际经验设置交易延迟,削弱高频交易速度优势。
近期,国内三大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了《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该细则特别针对高频交易设定了明确的认定标准,并在报告内容、交易收费及交易监管等多个维度对高频交易投资者实施了差异化管理措施。此举被视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交易的重要一步。
程序化交易,作为通过预设计算机程序自动执行交易指令的方式,已成为现代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高频交易则是其极端表现形式。根据征求意见稿,高频交易被界定为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或撤单超过300笔,或单日申报、撤单累计超过20000笔的行为。为应对这一挑战,交易所计划引入差异化收费机制,依据申报撤单的频率和笔数设定费用标准,旨在通过增加交易成本来削弱高频交易者在交易速度上的优势,此举甚至被视为对幌骗交易的有力打击。
幌骗交易,即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撤单行为,旨在误导投资者决策、影响市场价格或交易量,并从中牟利。近年来,国内外法律法规均对此类行为给予了严厉打击。我国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将“频繁或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列为操纵市场手段之一,与幌骗交易概念高度契合。美国《商品交易法》同样对幌骗行为进行了界定,强调其故意撤销报价或出价的本质。
高频交易者频繁报单又大量撤单的行为,不仅可能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涉及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因此,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收费,适当增加其交易成本,对于防范幌骗交易、维护市场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未来,交易所可根据市场反馈灵活调整收费政策,以在抑制高频交易危害的同时,保持市场流动性。
尽管高频交易中的幌骗行为难以根除,但监管部门应持续关注并严厉打击此类行为。一旦发现投资者存在大量申报、撤单行为,且存在与报单相反的交易记录,应视为幌骗交易嫌疑,依法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此外,为了进一步抑制程序化交易和高频交易在报单速度上的优势,国内外已有成功案例可供借鉴。例如,美国投资者交易所(IEX)通过设置“减速带”,对每笔订单增加350微秒的延迟,有效削弱了高频交易者的速度优势。这种做法对普通投资者影响不大,却能显著削弱高频交易者的竞争力。
鉴于此,笔者建议国内三大交易所也可考虑对每笔申报订单实施短暂延迟处理,以降低高频交易和程序化交易的优势,从而减少投资者在交易装备上的军备竞赛,推动市场交易成本的整体下降。
据统计,目前程序化交易金额占市场总量的约29%,其中高频交易占比高达60%。因此,加强对程序化交易和高频交易的监管约束,对于维护市场公平、吸引更多资金流入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系资本市场资深研究人士,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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