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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券商资管前投资经理因“老鼠仓”行为被辽宁证监局重罚,罚没金额超过6400万元,并被市场禁入10年。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层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导读】近日,某券商资管前投资经理刘某义因“老鼠仓”行为被辽宁证监局重罚,罚没金额超过6400万元,并被市场禁入10年。

辽宁证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刘某义在担任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知悉了所管理产品的未公开股票投资交易信息,并亲自参与及明示他人参与趋同交易。最终,刘某义被没收违法所得2077.32万元,并处以4354.64万元罚款,罚没总金额高达6431.96万元。同时,他还被禁入市场10年。

据披露,刘某义明示他人从事与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趋同成交金额合计超过30亿元。其中,他向杨某远推荐的股票趋同交易金额达13.20亿元,趋同盈利395.36万元;而他与柳某渊合作操作的账户趋同交易金额更是高达20.43亿元,趋同盈利2077.32万元。

在听证过程中,刘某义代理人提出了申辩意见,但最终除剔除部分交易外,其他意见均未被采纳。辽宁证监局认为,刘某义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因此对其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此次处罚不仅彰显了监管层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要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