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出台
AI导读:
政府投资基金作为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创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基金高质量发展。
政府投资基金作为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创新,对支持产业发展、创新创业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基金由政府单独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通过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速流向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等关键领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并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发展耐心资本。为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基金高质量发展。例如,山东省省级政府引导基金近期对一家主营高精密IC载板业务的企业投资9500万元,助力其技术攻关。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表示,中央层面的大基金如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等,已有效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国家重大战略。
《指导意见》对基金设立、募资、运行、退出全流程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明确了政府投资基金的定位、管理机制和市场化运作要求。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胡波认为,这将有力提升各级政府投资基金的发展质量,增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市场的规模和活力。
政府投资基金能结合市场机制的优势和政府意志的力量,提升资本配置效率,弥补市场失灵。同时,《指导意见》强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要求基金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并优化投资项目选择机制。在提升基金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方面,要求采用市场化方式支持创新创业和相关产业发展,优化基金发展环境,规范监管行为。
针对退出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指导意见》明确了退出条件,拓宽退出渠道,并探索简化项目退出流程。此外,为壮大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指导意见》提出了合理确定基金存续期、吸引长期资本出资等措施,并建立容错机制,为基金及管理机构“松绑”。
在优化基金布局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找准基金定位,合理统筹基金布局,防止同质化竞争。同时,鼓励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联动,形成资金合力,并明确对基金设立的分级管理要求。财政部将围绕政府投资基金的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定配套细则,构建“1+N”制度体系。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经财经新闻总编辑润色改写,内容保持原意并进行了适当扩写,以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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