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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指导各地加速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明确政策要求,包括禁止违法异地执法、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等,以推进城镇化建设和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简称《指引》),旨在指导各地各部门加速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明确正面引导和负面约束。

该《指引》涉及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以及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能源等要素市场的统一,还包括高标准联通的市场设施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是一个全面且复杂的系统工程。

为应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和扩大内需的需求,我国近年来不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至2025年,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扩大内需,提振投资者信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成为改革焦点。

《指引》不仅延续了之前的相关要求,还根据市场关切提出了新政策。例如,禁止违法异地执法,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整治“内卷式”竞争,禁止地方突破国家规定红线底线,违规实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加强引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指引》。其中,“规定动作”要求各地必须遵守,如解决交通设施瓶颈;“底线红线”明确禁止的行为,如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自选动作”则鼓励有条件地区先行先试,如畅通异地退换货通道。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指出,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GDP,通过恶性竞争招商引资,如违规减税、财政奖补等,扭曲了生产要素市场。要整治这种现象,需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规政策的执行。

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副教授孙生阳表示,近年来,上市公司跨省市投资指数、公共部门跨省市采购指数上升,反映出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现象有所好转。但要进一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是《指引》的“规定动作”之一,旨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全社保体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自2024年7月以来,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多地已出台相关政策。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表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方便异地就业、务工、居住和上学的群众和孩子们就地参保和就医购药报销,特别是聚焦中小学生和灵活就业人员。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随着社保统筹层次的提高,流动人口在就业地参保基本无障碍,但仍有个别超大城市有限制。此次提出全面取消,有助于规范社保登记参保,夯实社保底层数据,提高社保基金预算效率。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