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出台
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要求政府投资基金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内控管理,保障出资人权益,严禁不正当交易或利益输送,以及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为确保政府投资基金的稳健运行,必须全面强化风险防控体系。政府投资基金需要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并依法保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基金管理人需构建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禁利用基金财产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或利益输送,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避免涉足禁止性业务。
此外,该意见还着重强调了政府投资基金的风险防范工作,明确禁止地方政府通过违法违规方式举债融资进行出资,以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同时,地方政府也不得强制要求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出资或垫资,以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与健康发展。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与监管体系将更加完善,有助于推动政府投资基金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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