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AI导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打破地区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保障经营主体权益,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国家发改委近日正式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打破地区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该指引明确指出,各地不得对商品和要素的跨区域流动进行限制,也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或禁止本地企业向外地提供商品和服务。同时,禁止以定向补贴、地方推荐目录等方式保护本地产品或变相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
此外,指引还强调了经营主体的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权利。各地区不得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也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同时,严禁通过增设审批条件、故意拖延办理等方式为经营主体的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在执法和司法方面,指引要求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同时,严格限制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的权力,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为确保政策的统一执行,各地区、各部门需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将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在人力资源市场方面,指引提出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并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同时,要求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以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此外,还明确禁止各地区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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