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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包括要求做的、禁止做的和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旨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了一场专题新闻发布会,深入阐述了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具体举措。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详细解读了新出台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王善成司长指出,该《指引》旨在为全国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一个方向性、框架性的指导和阶段性工作要求,以加速融入并服务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具体而言,《指引》从三个方面——要求做的、禁止做的和鼓励做的,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目标。

在要求做的方面,着重解决交通设施瓶颈、监管标准不统一和政务服务标准不一致等问题。比如,强调打通断头路、消除国家公路网省际瓶颈路段,以及统一不同监管部门的数据采集标准等,以消除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完善整合监管系统,厘清责任链条;并要求制定并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统一审批标准和办事指南。

禁止做的方面则明确了若干“不得”,包括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一旦触碰这些底线红线,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鼓励做的方面,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的沟通协调,探索区域合作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同时,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引导品牌连锁实体店、大型连锁商场超市等探索实行省域内异地异店退换货。

未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携手各方,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要求和重点举措得以落实。同时,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的推进,还将对《指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