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发布,明确未来建设目标
AI导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提出到2029年基本建立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预计吸引直接投资约4000亿元,带动未来五年投资规模约2万亿元。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近日迎来重要指导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提出到2029年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将基本建立。
2025年1月6日,国家数据局举办新闻发布会,详细阐述了《指引》的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及后续实施计划。该《指引》被视为国内首个针对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文件,标志着我国在数据基础设施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

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数据局介绍了《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
国家数据局副局长沈竹林在会上表示,该文件的出台旨在促进社会有效投资,推动数据流通利用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据初步估算,数据基础设施每年将吸引直接投资约4000亿元,并带动未来五年投资规模达到约2万亿元。
《指引》提出,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将从数据采集、汇聚、传输到加工、流通、利用、运营及安全服务等多个环节,形成集成硬件、软件、算法、标准规范等在内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指引》详细阐述了数据基础设施的技术架构
此外,国家数据局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司副司长李建国分享了多个行业及地区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成功案例,如国家气象局利用气象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向全球132个国家提供数据产品,农业农村部通过隐私保护计算设施实现敏感数据的安全流通利用等。
根据《指引》,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将分为三个阶段推进:2024至2026年完成顶层设计和技术路线试点;2027至2028年建成支撑数据规模化流通的基础设施;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
为实现上述目标,沈竹林强调需把握三个关键:一是统一目录标识、身份登记和接口要求,夯实数据基础设施底座;二是遵循市场规律,培育产业生态,赋能上下游协同发展;三是确保数据安全,推动安全保障体系与流通利用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营。
国家数据局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司司长杜巍在会上还表示,将继续支持技术先行先试,扩大应用范围,并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和社会资本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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