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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成效显著,打掉多个职业化犯罪团伙,涉案金额巨大。后续将持续推动《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落地,加强行业联防联控。

1月3日,公安部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成果及后续举措。此次专项行动自2024年4月至11月进行,旨在打击遏制保险欺诈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群众权益。

专项打击期间,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共发起全国集群战役40余次,立案查处保险诈骗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3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15亿余元。这些行动有效净化了保险市场,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指出,保险欺诈犯罪呈现四大特点:车险、人身意外险等传统犯罪依然突出;犯罪手段加速变异,骗保险种增多;犯罪主体职业化、团伙化趋势明显;隐性欺诈风险增多,涉及伪假保险产品等。这些犯罪活动严重扰乱金融保险市场秩序,侵蚀保险业发展成果。

为应对保险欺诈犯罪,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聚焦重点实施精准打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预防宣传等。同时,联合各大媒体推出典型案例报道,及时发布风险提示,营造打击防范保险诈骗犯罪的舆论氛围。

发布会上,公安部还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涉及高档二手车骗保、虚构夸大企业雇员伤情骗保等新型手段。华列兵提醒公众提高防范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保险,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李有祥表示,专项打击工作的结束是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新起点。总局将以《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为基础,指导行业建立健全反欺诈长效机制,加强行刑衔接,推动保险公司欺诈风险管理能力评价,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反欺诈工作。

李有祥还提到,将持续推动《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落地见效,构建监管部门、保险机构、行业组织、外部单位协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同时,将专项打击经验做法完善固化,建立反欺诈工作路径,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机制建设,健全保险欺诈风险治理体系。

华列兵表示,公安机关将坚持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构建常态化打击机制,持续依法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保险欺诈综合打击整治工作合力,坚决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图片来源:发布会现场拍摄,图文无关;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