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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修订并印发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主要包括增加会计处理规定、修订部分规定及删除合并报表要求三大方面,计划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制度有效贯彻。

据财政部网站1月3日消息,为提升民间非营利组织(简称“民非组织”)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及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近日正式修订并印发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下文简称《民非会计制度》)。

本次修订主要聚焦三大方面:一是增加会计处理规定,涵盖更多组织类型、服务捐赠、风险准备金核算等内容,并增设会计科目及信息披露要求;二是修订现有会计处理规定,涉及限定性净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管理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调整;三是鉴于民非组织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合并报表需求不高,主要关注个别报表信息,故删除了合并报表要求,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强化相关信息披露。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透露,《民非会计制度》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制度有效贯彻,财政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出台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规定,为民非组织平稳过渡提供政策保障;二是联合民政等部门组织培训,助力民非组织快速掌握新制度;三是密切跟踪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回应实务问题,加强指导,提升执行效果。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