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发布
AI导读:
国管局与水利部联合发布《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旨在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公共机构需遵循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等原则,实施多项节水措施和保障制度。
人民网北京1月2日电(记者王仁宏)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管局)与水利部为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工作,联合发布了《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旨在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并树立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水行动中的模范形象。
《办法》提出,公共机构应依据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协同参与的原则,采取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水措施,加强用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
《办法》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公共机构节水管理中的职责和要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需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统筹下,推动公共机构实施用水计量统计、定额管理、计划管理等机制,同时指导并监督公共机构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应用合同节水管理、组织节水宣传教育培训等。
《办法》还强调,公共机构需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并根据用水定额及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制定用水计划。对于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的公共机构,各地应严格执行累进加价和累进加税制度。
此外,《办法》还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包括完善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用水统计功能,提升公共机构用水数据自动采集比例,对节水成效显著的公共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利用教育科研资源,加强节水专业人才培养,推动节水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促进节水科技成果转化。
(文章来源:人民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