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迎新规,中证协发布《示范实践》
AI导读: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5号—融资融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旨在指导和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交易行为管理,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迎来进一步规范化管理。12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发布了《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5号—融资融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简称《示范实践》),旨在指导和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交易行为管理,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示范实践》共五章,包括总则、关联人识别与穿透核查、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管理、防范客户“绕标套现”交易管理、客户融券及证券出借交易管理等。该文件旨在提升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能力,但所提供的操作方式、流程仅为指导性建议,非强制性要求。
新规重点包括:首先,提出了证券公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加强投资者行为监测和管理,防范异常交易、违规减持、利益输送、不当套利等行为。其次,明确了关联人识别与穿透核查的重点,建议从实际受益人、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股东、董监高等特定投资者,机构法人及金融产品,跨业务、跨主体关联人等四个方面进行重点关注。再者,针对异常交易行为管理,提出了建立内部信用账户黑名单制度等管理方式。最后,明确了防范客户“绕标套现”交易管理的具体措施,如禁止融资买入的证券偿还融券负债等。
此外,《示范实践》还强调了对大额授信客户的管理,包括增加大额授信客户担保品提取审批,对疑似“绕标套现”客户进行排查,并加强对重点客户的专项监测。若客户“绕标套现”行为已发生,证券公司可采取加强展期管理、签署补充合同、强行平仓等方式进行清理。对于融券及证券出借交易管理,要求证券公司设立更为严格的准入机制,并履行主动管理券源职责。
中证协表示,融资融券业务在提高市场流动性、提升定价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不断发展及客户类型多元化,有必要推动证券公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能力持续提升。《示范实践》的制定遵循了规章制度,立足行业优秀实践,并兼顾灵活性,为证券公司提供了参考借鉴。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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