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临港新片区政策调整
AI导读:
国务院发布批复,同意2025至2027年间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适用国际海运及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部分规定,以推动改革开放进程。
12月3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政策调整的批复。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5号),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临港新片区将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部分规定。这一调整旨在进一步推动临港新片区的改革开放进程。
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上海市人民政府需根据此次调整,及时修订本部门及本市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管理制度的完善与适应。此外,国务院将根据临港新片区改革开放措施的试验效果,适时对本批复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与优化。
此次政策调整将为临港新片区的发展提供更加灵活和便利的法规环境,助力其成为更高水平开放的试验田和制度创新的高地。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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