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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近日出台新一轮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16项措施,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物流降本增效、口岸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旨在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合作,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活力。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邹多为)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版图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始终保持着高度的经济发展活力、开放程度和创新能力。继2019年和2020年的两轮支持政策后,海关总署于29日再次推出16项新举措,旨在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点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物流降本增效、口岸营商环境优化等五大方面。

  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海关总署通过优化特殊物品进出境监管模式,与地方政府协同推进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试点,并探索跨区域互认机制。同时,完善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模式,支持跨关区退货监管业务及保税展示交易,并计划在义乌试点进口日用消费品正面清单管理制度。

  为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合作,海关总署在物流降本增效和口岸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发力。具体措施包括扩大“联动接卸”模式应用,探索多式联运转关模式,创新空运前置货站模式,支持进境种苗跨关区附条件提离,并构建长三角地区海关间的信息共享、执法互助和结果互认机制。此外,还完善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机制,强化数据分析和产业关联研究,以稳定外贸发展预期。

  在国门安全和智治水平提升方面,海关总署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如健全口岸病媒生物和动植物疫情疫病联合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进出口农食产品和商品质量安全协同监管,推进航空口岸“智慧旅检”跨关区合作,并支持“智旅沪杭”和“苏州城市航站楼”等项目建设。

  面对全球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长三角地区外贸进出口依然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竞争力。据海关统计,今年前11个月,长三角三省一市合计进出口额达14.56万亿元,同比增长5%,创历史新高,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6.6%。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