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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意见,通过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扩大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及开展自审自发试点等措施,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提升专项债使用效率。

  中国政府网12月2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旨在通过实施一系列创新措施,包括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的“负面清单”管理、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以及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等,以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的“绿色通道”,进而提升专项债的使用效率。

  负面清单管理,拓宽投向领域

  根据《意见》,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的“负面清单”。未纳入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但专项债券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此举将为专项债投向领域的有序拓宽奠定良好制度基础,使专项债能进一步向新型城镇化、新基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倾斜。

  同时,《意见》明确,将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以及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项目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并提高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上限至30%。

  下放审核权限,提升效率

  为提升专项债券的发行效率,《意见》提出,将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下放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权限至部分管理基础好的省份及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的地区。这些地区将滚动组织筛选项目清单,报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即可组织发行专项债券,无需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但需同步备案。

  对于非试点地区,将完善项目审核“绿色通道”机制,对已通过审核且需要续发专项债券的在建项目,可直接安排发行,无需重新申报。

  加大监督,加快发行

  在提升效率的同时,《意见》也强调了监督的重要性。要求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对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和违规使用等问题进行整改,对试点地区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此外,《意见》还要求加快专项债券的发行进度,要求各地在额度下达后及时履行预算调整程序,提前安排发行时间,并科学确定发行期限,均衡分年到期债务规模。同时,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在建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

  据悉,截至2024年12月22日,已有9个省市披露了2025年一季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计划发行规模达3444.12亿元,其中专项债券2200.36亿元。分析人士认为,2025年财政政策将靠前发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