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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明确“正面清单”管理,助力经济回升。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简称“专项债券”)作为强化基础、弥补短板、惠及民生、扩大投资的重要措施,其发行与资金投向一直是观察财政政策力度的关键窗口。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将扩大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适用范围。

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特约研究员田惠敏指出,专项债券作为一种高效的融资工具,资金主要流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如交通、能源、水利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项目提供低成本、长期限的资金支持。这一融资方式不仅为收益性公益项目提供了必要的资金,还促进了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和经济发展。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扩大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范围,将更有效地发挥其杠杆作用,吸引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重大项目和关键领域,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创新。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适用范围,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将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以及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智能化改造,还有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等基础设施纳入其中。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副所长盛磊认为,这一举措不仅能引导地方推出更多新兴产业领域的项目,还能提高专项债券的使用效率和灵活性,加快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效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强调了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增加其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领域、规模和比例。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青马指出,“正面清单”的出台是2024年一系列政策的延续和落实,体现了推进改革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性。

《意见》还提出,将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比例提高至30%,以省份为单位。董青马分析称,此举将提升地方政府对项目的领投力度,缓解项目融资压力,优化资源配置,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数据显示,截至12月26日,包括贵州、河北、四川、海南、山西、重庆、云南、甘肃、福建等在内的九地已公开披露了2025年一季度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田惠敏表示,《意见》的出台将加速明年各地专项债券的发行和项目启动建设进程,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