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引领营商环境优化,十五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关键
AI导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是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十五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成优化营商环境关键,需坚持职权法定、平等对待、规范与发展并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不仅科学阐明了法治和营商环境的关系,而且为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法治化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营造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基础要件。“十五五”时期,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放置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位置,以法治引领营商环境优化。
「确定十个指标领域,明确三个评价维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政府作为营商环境的主要提供者,其法治水平至关重要。
政府是营商环境的主要提供者。世界银行2024年发布的新营商环境评估体系——《营商环境成熟度》对应企业生命周期及其市场参与度,确定了十个指标领域,包括市场准入、获取经营场所等,同时明确了监管框架、公共服务和办事效率三个评价维度。法治政府建设直接关乎这些指标和维度的优化,是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所在。
这十个指标领域和三个评价维度无一不与政府职能履行和行为方式密切相关。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认知大多来自对政府行为的感受,政府法治水平的高低直接关乎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法治政府建设能够提升政府公信力,为企业创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法治政府建设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政府法治水平越高,越能得到各类市场主体的信任和青睐,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就越强。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例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等方面面临诸多制约,这凸显了法治政府建设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紧迫性。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国家陆续出台外商投资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徒法不足以自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地,高度依赖各级政府部门规范执法行为,真正把“纸面上的法”变为“行动中的法”。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监管强调优先发挥市场作用」
“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应牢牢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本质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必须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高效协同,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比如,通过科学制定政策、优化制度设计,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效解决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场监管职能中的“监管”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一种特有职能,它强调优先发挥市场的作用,监管部门应依法平等对待所有市场主体。
市场监管与经济调节都属于政府的经济职能。市场监管是直接的、个量上的,借助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约束企业行为。而经济调节是间接的、经济总量上的调控,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各归其位各展其长上让效率最优化效益最大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坚持职权法定,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十五五”时期,要注重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活动,避免因滥用行政权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当干扰。让政府和市场各归其位、各展其长,推动企业在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
坚持平等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只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才能充分调动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两方面的积极性。
“十五五”时期,有必要对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和服务,比如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指导和帮助企业发展品牌等,以改善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
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积极赋能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一方面,通过依法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另一方面,面对科技创新的日新月异,对高科技产业采取更加包容审慎的态度,在促进科技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发现并规避风险。
同时,加强部门间和区域间的协调合作,坚持系统思维和理性思维,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不断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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